消委會公布經革新後的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細節,獎項不再與記協和攝影記者協會合辦,改由消委會獨立舉辦。消委會將以往文字、聲音、影像等組別,更改為專題特寫、調查報道及廣播報道等獎項,並首度引入年度主大獎,由消委會在每年年初宣布當年消費主題,鼓勵傳媒提交主題相關的報道參賽,今年主題是「保障消費者在電子商貿活動的權益」。消委會又將新聞攝影獎及大專院校新聞獎,接受公眾評分,在評審團選出的入圍作品投選優秀作品,投票的公眾可參加抽獎。
消委會去年取消消費新聞獎,經檢視後以全新面貌舉行。 當時協辦機構記協曾表示,對消委會單方面停辦感到失望。
林定國指獨力主辦消費新聞獎不涉政治因素
消委會主席林定國表示,消費權益新聞獎日後不與其他機構合辦,不涉及政治因素。林定國指過去21年的消費新聞獎,獲得傳媒及大眾支持,消委會累積足夠經驗,相信有能力獨力主辦。他又指新聞獎不能固步自封,認為傳媒生態近年多改變,消委會亦希望主動引起公眾關注消費議題,因此改革是考慮各類因素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