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息指,警方引用《社團條例》,要求職工盟現任和前任執委提交組織活動、收支,以及與境外組織關係等資料。
職工盟特別會員大會去年10月通過解散,主席黃迺元、副主席鄧建華和司庫鍾松輝留任至完成解散工作。消息指,警方已向3人和李卓人發信要求提供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