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佈引用《緊急法》,將原訂下月27日舉行的特首選舉,押後至5月8日;提名期改為4月3日開始,4月16日結束。

林鄭月娥解釋,本港正面對2年抗疫以來最嚴峻局面,形勢危急,政府要集中力量應對疫情,不應分心,亦不容有失。目前疫情已大大超越特區政府應對能力。而選舉活動本身亦有一定公共衛生風險,在社交距離限制下,特首選舉候選人無法進行競選工作,削弱選舉公平性、公正性和公開性,亦影響未來特首的認受性。

她指出,前年香港面對第3波疫情時,亦同樣引用《緊急法》押後立法會選舉,當時高峰的單日確診個案是149宗,約半是輸入病例;而今次第5波疫情,在農曆新年後急速惡化,個案以幾何級數上升,昨日病例多達6116宗,絕大部分是本地個案,本月首16日累計病例有1.5萬宗,幾乎是過去兩年的確診總數。

林鄭月娥:引用《緊急法》押後選舉做法合理

林鄭月娥說,現行無法例可以直接將選舉押後到疫情可能受控的時間,加上兩年前押後立法會選舉亦是引用《緊急法》,認為今次做法是有充分理據及法律基礎。

至於如何決定押後到何時,林鄭月娥稱要考慮疫情預計可能要兩、三個月才能受控,而選舉不能遲於本屆政府任期進行,並要為下任特首預留時間組班。為確保選舉公平公正,亦要維持14日提名期及21日競選期的安排。綜合考慮所有因素後,4月3至16日提名期,5月8日投票是合適做法。

林鄭月娥指,根據去年人大有關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,特首應當就選舉制度安排等重要情況及時向中央提交報告。她早前亦已就今次押後選舉的決定,向中央報告,並得到中央同意。

林鄭月娥:如疫情嚴重 再押後選舉是一個選擇

林鄭月娥表示,沒有水晶球預示5月的疫情發展,但距離新的提名期展開仍有6星期,在中央支持下她對疫情發展有信心及樂觀。不過,若屆時疫情仍然嚴重,不能安全展開選舉工作,其中一個選擇是再延遲選舉,但新一任行政長官就只有較少時間去籌組班子,相信到時會是很困難的決定。她強調,若要將選舉延期到現屆政府任期6月30日屆滿後,就不是現屆政府作的決定,要交由中央負責。

被問到爲何早前認爲毋需押後行政長官選舉,林鄭月娥不認同她在立場上有轉變,指説法是按當時情況,但疫情變化速度非常快,無絕對的保證,所有的決定都是以香港的利益為依歸。

她又指,雖然今波疫情較過去嚴峻,但仍認為前年押後立去會選舉的做法有理有據,指當時無人可預視單日百多宗個案是否已經見頂,而且世界各地都有延遲選舉,從當時的現實情況看,仍覺得是正確的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