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一份《財政預算案》首次提出暫緩追租措施,立法禁止業主對指定行業追租或中止租約,為期3個月,按需要可延長3個月,法例在6個月後失效。指定行業包括食肆、23類表列處所、受惠於第六輪「防疫抗疫基金」的13類指定處所,以及零售業和興趣班。

財政司長陳茂波出席電台聯播節目時表示,措施是非常時期的必要手段,有些迫不得已,現時法例草擬工作已經做得七七八八;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已同意,如有需要,可提早開會審議。

陳茂波:非所有租客都是租霸 形容「有拖無欠」

被問到會否有租客在法例失效之後結業,令業主難以追回欠租。陳茂波表示,不應該視所有租客為「租霸」,暫緩追租是希望為中小企提供喘息空間,同時保住就業。他指,不少業主手持兩、三個月按金,租客只是「有拖無欠」,有責任設法攤還欠租。

有零售店鋪業主反映,租戶已欠租半年,如果立法暫緩追租,租戶有機會欠租達一年。陳茂波指,法例初步傾向將時間線劃在今年1月1日,即是業主仍然可以追討第五波疫情前拖欠的租金。他又相信,大部分業主和租戶都有長遠關係,如果商戶做到生意,都希望續租,呼籲業主高抬貴手,與租客一同「搵條路大家行」,應對疫情帶來的「休克式」衝擊。

業主憂暫緩追租令供鋪有困難 陳茂波:銀行會提供彈性

有業主表示,與丈夫已退休20年,每月靠出租幾十呎店鋪,收取萬多元租金維生,若實施暫緩追租後,可以靠甚麼繳交管理費和地租等。

陳茂波回應指,理解有退休人士以租金收入,作為生活費來源,金管局將會向銀行發通告,要求彈性處理業主租金收入減少的情況。不過有業主質疑,銀行從不體諒延遲供款的業主,遲供兩、三期就會收到律師信,促請政府一併立法禁止銀行追討業主。

政府擬長期推行住宅租金開支扣稅

《預算案》提出住宅租金開支扣稅,適用於無物業的薪俸稅納稅人,每年上限10萬元。陳茂波表示,過去兩年租金市場回落,最近亦比較平穩,預料受惠市民每月平均扣稅額約8000多元,雖然未必覆蓋到全部租金,但算是政府一點心意,相信對租務市場影響輕微。

陳茂波又說,打算長期推行住宅租金開支扣稅。至於為何不直接推出租金津貼,他解釋指,已經輪候公屋超過3年的基層市民,會獲現金津貼;成功「上車」人士,亦可享有上限10萬元的自住居所供樓利息扣稅,相信措施已經整全。

必須由納稅人簽租約才可享住宅租金扣稅

陳茂波表示,住宅租約要「打釐印」才會生效,相信能避免不合規的情況,又指一定要由納稅人簽租約,不能「父母租給子女、子女租給父母」。他又說,值得考慮已購買樓花的市民可否扣稅,稅務局會跟進。

另外,陳茂波指,政府曾經研究,將繳納差餉的主要法律責任,由物業使用人轉移至業主身上,但指現時七至八成住宅物業租約,業主已經有「包差餉」,因此希望以最小改動,方便行政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