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修訂政府僱員進入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的「疫苗通行證」安排,除了獲豁免人士,政府僱員都要在下月1日前完成接種第2劑新冠疫苗,5月16日前或在接種第2劑疫苗後8個月內,要打第3針,才可以進入政府場所。
政府指,修訂安排是要進一步加快鞏固公務員團隊的保護屏障,減低對防疫抗疫工作的影響。政府又強烈呼籲全港僱主盡量讓員工在家工作,盡可能減緩病毒擴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