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新冠康復者由於未適合打針,而未符合「疫苗通行證」措施的打針要求,外出活動受阻。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徐德義表示,知道醫生發出的疫苗豁免證明書上,並無「已康復人士」的選項,指醫生可以以手寫形式,在證明書上紀錄情況。他又指,如果相關人士在抽查之下,未能出示符合措施要求的接種紀錄,可以以剛剛康復作為合理辯解理由。
衛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首席醫生歐家榮表示,知道部分患者收到陽性結果後,未獲安排入院就已經康復,當局未來會向他們發出證明書,證明他們曾經受過感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