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表示,2003年沙士期間,衛生當局會為強制檢疫的僱員簽發病假證明書;但到2020年初出現新冠疫情,當局就指強制檢疫不是病,所以強制檢疫證明書,不能視為病假證明,法律意見亦認為要修訂《僱傭條例》才能解決問題,但其後因為立法會狀況和勞工處工作壓力問題,相關修例近日才可提交立法會。
羅致光表示,上屆立法會的內務委員會曾經停擺一段時間,以致當局要暫停處理檢疫僱員缺勤的問題;到2020年後期,多名民主派議員辭任後,政府急需草擬的法案如「潮水」湧至,而勞工處無新資源下,同時推行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、修訂工業意外罰則和取消強積金對沖,已吃不消。到今年新一屆立法會成立,疫情來勢洶洶,相關修例成為需要優先處理的工作,最終修例排期可星期三在立法會首讀和二讀,他希望立法會可高速處理法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