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局向全港中小學及幼稚園發信,尚未接種新冠疫苗的學校職員、在校園內提供服務人士及到訪者,即日起將原定每3天進行1次檢測,放寛至每7天1檢,有關檢測必須透過非自行採集的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進行。當局建議,有關學校教職員及人士在核酸測試後第3天,自行使用快速抗原測試。

信中又提到,學校直接僱用的懷孕教學及非教學人員,無論是否已經打針,將被允許完全在家工作,並獲豁免每星期1次定期檢測的規定,直至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