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批到港支援的75名內地醫療人員,獲醫管局委任為名譽僱員,若遇上醫療問題由醫管局負責。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在電台節目表示,相信做法能處理可能引起的民事法律責任,但他關注內地醫護人員無經本港註冊,一旦出現專業操守問題,不受醫委會監管,如病人有投訴,醫委會亦不能作出懲處,甚至影響病人的投訴是否成立及民事索償等。

林志釉認為,本港一直使用英文醫療系統,關注如果內地醫護人員用中文寫病歷,本地醫生是否能夠理解,他認為雙方要加強溝通,又建議內地醫護要掛上名牌,方便分辨及溝通。

凌霄志:內地醫護無港註冊 病人投訴程序未必一樣

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凌霄志亦在一個電台上表示,由於內地醫護沒有在香港註冊,相信一旦發生醫療事故,病人若須投訴或跟進,未必與現時程序相同。凌霄志又指,這些內地醫護人員會先集中於亞博館社區隔離設施,專責照顧部份病人,但在作出用藥或出院等醫療決定時,需要先跟香港醫護人員溝通。

凌霄志又指,內地醫療人員雖然主要來自廣東省,懂廣東話,但醫療術語及日常用語仍有不同,在問取病歷方面可能會有困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