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歡迎行政長官接納推薦,委任公會主席杜淦堃出任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。公會表示,前任主席戴啟思去年8月中辭任有關委員會後,當時的執行委員會曾推薦資深大律師蘇朗年填補空缺,但相隔半年後,即今年2月10日,政務司司長辦公室邀請公會推薦另一位大律師供考慮,公會執行委員會一致決議,推薦杜淦堃出任。
政府發言人回覆本台查詢,未有回應政府未接納蘇朗年作為新委員的原因,只表示行政長官根據《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條例》,在諮詢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後委任杜淦堃。發言人又指,過往行政長官亦曾委任委員服務少於2年的任期,杜淦堃與另外2名現任的委員,任期會定於今年4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,至於另外4名獲再度委任的委員,任期由今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,稱交錯任期的安排,將令委員會的工作更有延續性。
有報道指,蘇朗年曾在多份報章發表文章,批評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。大律師公會在1月改選,剛卸任的前主席夏博義本月初被警方國安處警誡會面,之後離開本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