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護兒童會轄下「童樂居」員工涉嫌虐兒的案件,警方至今落案起訴27名女職員,其中一名被還押的25歲女被告莊嘉宜,今早獲高等法院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,保釋條件包括交出旅遊證件、不得進入童樂居100米範圍內、不得接觸所有控方證人、童樂居職員,以及相關兒童和兒童的家人等。

被告連同同案其餘26名被告,已被落案控以各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襲擊罪,下月2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