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今日起提高不遵從強制檢測指示及強制檢測公告的罰則,最高可罰款2.5萬元及監禁6個月。不遵從強制檢測令、即在圍封強檢行動中沒有接受檢測的人士,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。
政府星期二曾發稿,提高不遵從強制檢測指示、強制檢測公告及限制與檢測宣告下的檢測規定罰則,最高可判處罰款2.5萬元及監禁6個月。食衛局相隔1日後,於昨晚深夜發出修訂,澄清不遵從圍封強檢中「限制與檢測宣告」中的檢測規定,罰款應為5萬元,較星期二公布的高1倍。當局指,是要加強阻嚇力,並維持不同罰則之間的分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