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刊憲繼續賦權註冊醫生在今日起至本月十五號期間,強制任何按臨牀判斷懷疑染上新冠病毒的人接受檢測。有關人士要在書面指示發出日期的兩天內完成檢測。未有遵從即屬犯罪,最高可罰款25,000元及監禁六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