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表示,考慮到行政長官選舉的特殊性,政務司長李家超已行使權力,准許特首候選人由明日起,至下月8日特首選舉日可獲豁免,能夠舉行特定的群組或多戶聚集。
當局指,在本月23日前,行政長官參選人可以與選委會委員,舉行選舉相關的聚集;但如果有關聚會,最終並無任何選委會委員出席,就不會獲批准。而在本月23日至選舉當日,獲裁定提名有效的特首候選人,可以與公眾舉行選舉相關的聚集。
政府表示,有關准許只適用於公眾地方內進行的室內聚集,而不適用於戶外群組聚集。聚集期間,參與的人士在入場前必須量體溫、活動期間必須戴口罩、不可飲食,並要遵守表列處所和疫苗通行證等規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