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名參與2019年7月上環反修例示威的人士,暴動罪名成立,其中13名成年被告被判監3年半至4年。在案發時只有17歲的男生承認控罪,被判入教導所,另1名24歲裝修工人則被判入勞教中心。

各被告去年底被判罪名成立,受疫情影響押後至今日判刑。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,事件癱瘓近半個港島地區,批評示威者犧牲他人自由,令社會處於恐懼,影響香港國際聲明,香港的自由亦因為他們的行為而收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