署理民政事務局長陳積志回應立法會質詢時表示,政府要求公共圖書館、學校及社署資助機構提供刊物,符合港區國安法要求。陳積志表示,康文署有指引,當發現有館藏涉嫌違反香港法律或不利國家安全,會暫停借閱並研究內容。不過他指,不會公布被下架或註銷的館藏的清單,以免引致惡意廣泛傳播有關館藏。

陳積志又表示,教育局有透過視學等方式,確保校內書本不涉及危害國家安全內容,如接獲投訴會嚴肅跟進。社署亦有提醒資助機構,留意借閱書刊會否違反香港法律,而私人圖書館的館藏亦必須合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