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機構表示,截至2月底,各級法院已經處理或正在處理,2079宗與19年反修例示威相關的案件,當中接近8成3的案件已結案;由裁判法院接獲的1301宗案件中,接近9成4案件已結案。此外,截至2月底,各級法院已經處理或正在處理,85宗與國安法相關的案件,當中接近7成5案件已結案。

司法機構回應立法會議員查詢時表示,與社會事件相關的案件,由於涉及眾多被告人、法律代表、傳媒人士和旁聽公眾,並有大量錄影證據,因此比起一般刑事案件,運作安排會較為繁複,聆訊需時亦較長,部分案件更需時20至30日以上。為了加快處理案件,已增加約5成處理刑事案件的區院法官人數、延長開庭時間、安排星期六開庭,以及改建或興建法院大樓等。

此外,2019年至去年,共錄得48宗法院大樓財物遭到毀壞,以塗鴉為主;及31宗法官及司法人員受到恐嚇,涉及17名法官及司法人員,以恐嚇郵件為主。司法機構已增派約60名保安人員,並於終審法院大樓及西九法院大樓實施保安檢查,涉及1380萬元額外開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