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56歲康文署高級康樂事務經理,在去年3月初的3個多月內,13度在住所非禮25歲印尼籍女傭,上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13項非禮罪成立,今日被判監36星期。被告即時提出保釋申請,但被裁判官拒絕,須還押監房。

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,被告違反誠信,乘受害人隻身來港工作,在數個月內不斷非禮對方,即使被告好大可能因定罪而失去優厚的退休福利,亦是咎由自取。裁判官以12星期為每項控罪的量刑起點,最終判監36星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