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表示,因應近日有遠足人士進入水塘範圍發生意外,一連八天到下星期一,聯同水務署在下城門水塘進行跨部門聯合執法行動,向市民派發傳單,勸籲他們不要非法進入水塘範圍。
警方提醒市民,非法進入水務署轄下的水塘範圍會造成不必要的危險,並可能觸犯《水務設施條例》,違者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