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男子承認在緩刑期間再度干犯殘酷對待動物罪行,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4個半月。71歲的被告早年因犯謀殺罪曾服刑30年,其後獲准假釋,去年四月涉以石塊狩捕路邊鴿子,聲稱用作充飢,被裁定企圖殘害對待動物罪成,判處18個月緩刑,但五個月後再度干犯相同罪行。
裁判官判刑時指,長年的牢獄生涯或令被告與社會脫節,不清楚公眾對動物權益已改觀,去年的判刑應已令被告當頭棒喝,但卻再次干犯相同罪行,判監屬必然後果,故判處被告涉及的企圖殘酷對待動物及殘酷對待動物2項控罪入獄2個半月,另因違反緩刑令,加監2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