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舉行首次會議,同意分兩階段檢討,首階段集中檢討為6歲以下兒童提供服務的留宿幼兒中心,及設有住宿服務的特殊幼兒中心,預計9月完成;第二階段檢視其他兒童住宿照顧服務,包括兒童院及收容中心、男女童院及宿舍,以及屬非院舍服務的寄養服務、兒童之家及輕度弱智兒童之家,預計明年3月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