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建議提高小學校長和副校長的薪酬,並增加小學中層管理人手。當局建議,下個學年起,小學校長按不同班級數目的分類,調升薪酬,舉例如果小學有24班或以上,校長月薪可由目前8.6萬至9.8萬元,調高至10.6萬至12.2萬元。當局又建議,小學增加主任級教師的數目,舉例全日制小學的主任級教師,由現時每3班有1人,改為每3.2名教師有1人。
教育局表示,《港區國安法》實施後,學校有責任加強國安教育,確保教職員秉持專業操守和守法,預防政治活動入侵校園等;小學亦要加強價值觀和生涯規劃教育,並要汲取疫情經驗,在日後回復全日制時,作出適當規劃,因此需要更多中層管理人手。
政府原本在2019年向立法會提出提高薪酬和增加人手的建議,但由於反修例風波,立法會運作陷入停頓,原訂審議相關撥款的財委會會議亦被取消;教育事務委員會周五將討論項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