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表示,今個年度起將要收回至少700公頃私人土地,以及清理510公頃政府土地,以推展新發展區和公營房屋項目等,另外亦會收回更多土地,發展新界北和北部都會區的其他公共項目,當局同時會上調補償金額,並放寬特惠津貼的門檻。

當局表示,會把「特惠分區補償制度」的4個級別,合併為2級;因為發展公營房屋,而收回新發展區內外土地的特惠補償將會劃一 ,同時更新計算補償的方程式,因發展需要收回農地的補償,由每呎1302元,增至1510元,屋地補償由每呎2583元,增至2995元;亦會將鄉村改善工程和保育用途,納入收回土地的補償制度。

過往受影響的業務經營者要最少營運7年,才合資格獲特惠津貼,政府建議將年期減至2年。當局亦會取消業務經營者露天場地最多可獲225萬元的津貼上限,但地政總署有權就可疑個案酌量減少補償金額。

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歡迎建議,指過去制度不公平,以致一條馬路之隔的收回土地補償,可以相差6成,令不少業主認為當局「強搶民產」。他認為,新做法可加快土地供應,紓解收地補償爭議,亦增加棕地經營者復業的機會。

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認為,新方案增加發展商囤積新界土地的誘因,可能減慢政府收地的效率。他又認為,現時屬於非發展區發展計劃的農地,補償金額將可以倍增,令政府收地成本大增,而且新方案忽略受影響村民的需要,建議政府利用公帑讓村民搬村或原址安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