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修訂《入境條例》,落實「預先通報旅客資料」系統, 要求來港航班出發前至少40分鐘,預先提供旅客的姓名、出生日期、國籍,及證件號碼等資料。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表示,修例是爲了阻截潛在聲請人士來港,及加強防恐工作,現正與律政司商討附屬法律的草擬工作,目標下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。
有議員關注,當局會否禁止有份推動2019年反修例事件的人士來港,區志光指,不會針對個案評論,但強調會透過情報交流,當發現有人有機會危害國家安全,影響香港内部治安,就不會批准相關人士來港,當局會持續對不同國家進行風險評估,但強調享有本港居留權及離港人士不受影響,條例亦符合私隱條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