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地司法部公布,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將在下個月11日,在香港、深圳及珠海舉行。律政司歡迎有關公布。律政司長鄭若驊表示,香港法律執業者通過考試後,可以在大灣區9個市,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,對開放法律市場並融入國家發展至為重要。鄭若驊又指,香港法律執業者取得雙重執業資格,將有利於香港為大灣區企業提供服務。

律政司提醒已報名參加考試、並完成法律知識培訓的法律執業者,在今個月20至24日期間,登錄司法部網站選擇考試地點及繳交考試費用;又提醒考生在考試日進行新冠快速抗原測試,以及填妥「考生健康申報表」。在香港的試場,將會實施「疫苗通行證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