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下周三將向立法會提交修例,提升院舍最低人手規定和人均面積,加強院舍營辦人問責等。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在網誌表示,今次修例並非小修小補,如果修例成功,過渡期安排之內,仍未能切合要求的院舍將可能逐步退場,由更符合社會要求的院舍取而代之。

羅致光表示,草案建議分2階段提升最低人均面積,前後8年完成過渡;現時約有460間院舍未符合新規定,合共需要削減約6300個宿位。由於現時市場上其他已符合新規定的院舍約有8700個空置宿位,因此今次修訂不會令院友失去院舍照顧。院舍可透過自然流失、逐步減少宿位及進行所需改裝工程或搬遷處所,達致新規定。

羅致光又承認,單是修例並不足以改善院舍服務質素,當局會同時在政府用地上興建福利設施,豁免新私人發展項目中涉及安老院面積的地價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