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福利委員會開會討論優化社福界的整筆過撥款,多名議員批評政府多年來未有檢討相關撥款制度,關注政府削減福利機構開支1%,令機構無法支付為員工支付合理薪酬,被迫裁減人手。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,一般機構按現時公務員中位數付薪,都會有盈餘,又解釋機構取得撥款後,不能進行非政府要求的服務。
亦有議員則批評,政府對社福機構欠缺監管,間接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,促請政府審視有關撥款申請。羅致光指,政府審核整筆過撥款時涉及財務、人事編制,與服務質素監管無直接關係,但政府會另外檢視機構是否符合服務協議,並作跟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