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5月反國歌法示威中,一名23歲男學生非法集結及襲警罪成,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,律政司質疑判刑過輕,提出刑期覆核,被上訴庭駁回,維持原判。

律政司一方指,以案件的嚴重程度,必須判處即時監禁,認為即使判處社會服務令,但時數亦遠低於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的160至240小時,要求上訴庭改判即時監禁。被告一方指,原審法官是考慮到被告已真誠反思,加上判刑前已還押超過160日,相信社會服務令會對被告有較大幫助。

上訴庭3名法官認同原審法官原則上犯錯,社會服務令並非合理判刑,但考慮所有因素後,仍決定駁回律政司的覆核申請,維持原判,稍後頒布書面裁決理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