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患有抑鬱的54歲母親,3年前在天水圍天恒邨住所殺害16歲的女兒,早前承認誤殺罪,今日在區域法院判囚4年。法官陳慶偉判刑時表示,任何家長都無權決定子女生死,又指被告接受精神科治療多年,明知藥物作用,認為被告某程度是有預謀犯案。

案發在2019年10月,被告將50粒安眠藥、抗抑鬱藥及紅酒混入飲料,給女兒飲用,再用生果刀割女兒的手腕,並將女兒勒死。驗屍報告顯示,死者直接死因是被人勒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