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輛保母車2018年於北角長康街斜路溜前,造成5人死亡。案件原訂今早在死因庭裁決,但律政司申請押後,以便再審視證據,決定會否作出後續程序;死因裁判官批准申請,押後至下月16日裁決。

律政司代表在庭上表示,明白申請押後會影響研訊,但認為有需要和值得,指留意到其中4名證人,包括警員和法證專家,曾經在現場觀察肇事車輛,律政司有責任再審視相關證供,並申請索取4人的證供錄音和騰本,強調申請押後是為免影響裁決。

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表示,高興律政司再審視證據和程序,相信是與涉案司機有關,指目前未知司機面對的情況會否有影響,但不檢視的話,就不會得出進一步答案。不過裁判官關注,這名司機已經被控傳票控罪,律政司回應指,明白會惹起爭議,但指傳票是基於當時證據,現時有需要再仔細參詳。

案中5名死者均為70歲或以上長者。事發在2018年12月10日下午近2時,一輛無載人的校巴停泊在長康街斜路,司機下車時懷疑未有拉好手掣,導致保母車失控溜前並鏟上行人路。其中80歲女子何玉珍當場證實死亡;77歲男子楊文根、83歲男子梁洪和70歲陳瑞意,送院搶救無效不治;而89歲印尼華僑Yip Willy當日送院時危殆,留院約1個月後離世。

官稱其中一名證人為舊校友 惟不影響裁決

另外,死因裁判官在開庭時說,上周五所有證人完成作供後,他在翌日收到最後一名證人發出的電話短訊,指自己是裁判官的校友,又提出一些有關法例判罰的原則等。裁判官指,他不認得這名校友,已經向對方表明,案件仍未審結,他不宜用電話交代與案相關的內容,雙方之後無再進一步溝通。裁判官強調,會持平作出裁決,不會受短訊影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