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前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,前年偽造文件及使用虛假文書副本,向防疫抗疫基金申領津貼發放給保安員以及法團,被廉署公署起訴,被告早前承認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,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,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判刑指,案件控罪嚴重,但被告在案中無得益,加上認罪,判社會服務令。
案情指,62歲被告崔照祥,案發時為旺角金華閣的大廈法團主席。他被控在前年4月至8月期間,向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提交兩份「物業管理業界抗疫支援計劃」申請,為大廈一名保安員申領7000元津貼,申請獲批後,被告向局方提交兩張收據及收據副本,並指保安員已簽收領取津貼,但廉署調查顯示,保安員只收取3000元津貼,從未簽署任何收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