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通過由新民黨李梓敬提出改革公務員制度的議案。多名議員認為公務員的評核制度寬鬆。楊永杰建議仿效新加坡政府,制定公務員關鍵績效指標KPI,將薪酬與表現掛鉤,並由審計署及申訴專員公署制定公務員評核標準。

不少議員批評公務員按年資升遷,問責局長亦無法參與下屬的晉升決定,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強調,公務員升遷依據客觀準則,會考慮品格才幹、經驗潛能等以及晉升職位所需要的資格。目前各政策局長要撰寫屬下常任秘書及部門首長的評核報告,報告對受評人的晉升機會有重大影響。

聶德權又表示,若公務員表現欠佳,可著令讓他們提早退休,若違反紀律機制,則會視乎情節做出懲處。他表示,在過去5個財政年度,一共有1124名公務員因為干犯嚴重不當行為或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,作出紀律行動或懲處,當中155人被免職,在今個財政年度有51人被免職,佔三分之一,強調會嚴肅跟進公務員的不當行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