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表示,留意到近日有人透過不同途徑,宣傳及鼓動他人,在6月4日到銅鑼灣維園一帶參與未經批准集結,強調警方至今未收到任何人申請在當日舉辦公眾集會,會留意有否激進份子作出類似恐怖襲擊的行為。

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廖珈奇表示,即使市民是自己一個人,與其他人身處同一地方,而大家有共同目的表達訴求,都算是參與未經批准集結,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5年。他又指,過去法庭有案例顯示,一些並非身處現場,但透過任何媒介或途徑,宣傳或鼓吹他人參與非法集結,都會構成犯罪行為,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或挑戰法律底線,警方在六四當日會調派適當人手,有需要時會果斷執法。

警方:視乎事勢發展決定六四是否封維園

被問到市民在當日身穿黑衣,在銅鑼灣一帶或其他地方,燃點蠟燭悼念六四死難者,或者在網上悼念是否違法,警方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廖珈奇回應指,明白市民擔心到底有甚麼行為會觸犯法律,但指目前難以一概而論,市民毋須過度擔心或揣測。

至於六四當晚會否拒絕未有租用場地的人士進入維園,廖珈奇表示,很多權力都來自康文署,署方會按照本身的規例處理,如果警方收到康文署求助,亦會提供相關協助。警方又指,當晚會否好像去年一樣封鎖維園,要視乎事勢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