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護兒童會轄下「童樂居」去年被揭發發生虐兒案,社會福利署表示,由於「童樂居」內多名寄宿兒童,需要入住醫院接受檢查,期間機構並無為他們提供所需的住宿服務,因此決定扣減保護兒童會的撥款,涉及約180多萬元。

社署表示,「童樂居」是署方津助的住宿幼兒中心,去年12月發生的虐兒事件,嚴重違反服務質素標準中,有關保護服務使用者免受侵犯的要求,而任何受資助的非政府機構,如果未能按有關規定,達到合理的服務表現水平,署方可考慮終止或扣減撥款。

保護兒童會回應表示,理解並接受社署的決定,「童樂居」自3月底起已展開整改,包括試行比法例要求更佳的兒童照顧人手比例,一直向社署等匯報;機構會調度資源,確保童樂居營運不受影響。

社總:象徵意義大於實際

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會長張志偉表示,180萬元只佔保護兒童會全年資助的2%,加上機構本身應有儲備,實際影響很小,但社署很少會扣減機構的恆常撥款,認為今次做法的象徵意義,大過實際意義。張志偉又指,相比扣減撥款,保護兒童會作出檢討和改善更為重要,認為社署應同時全面檢視院舍服務。

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形容社署的做法是「天大笑話」,指保護兒童會每年資助額約有8000萬元,扣款約180萬元是「莫名其妙、為做而做」。他期望下屆政府可在下半年盡快處理事件,追究刑事責任。

鄧家彪:扣減保護兒童會撥款是理所當然

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示,此舉屬技術性扣減多於懲罰性扣減,他認為,事件令公眾對「童樂居」服務無信心,入住的嬰幼兒人數大幅減少;加上社署及非牟利幼兒教育機構事發後進駐童樂居,在受照顧兒童人數減少,及增加額外支援下,扣減撥款是理所當然,關鍵在於社署會否繼續撥款及委托「童樂居」提供嬰幼兒住宿服務;他表示,由於支援組織將在年底離場,政府須在年底前作出決定,並向公眾交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