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向立法會提交版權修例首讀。他表示,《版權條例》的修訂已討論多年,但過往兩次向立法會提交草案都不能完成立法,令香港的版權制度未能及時更新,嚴重落後於國際及香港發展所需,強調香港需要亡羊補牢,急起直追,希望完善選舉制度後,行政和立法機關能快速高效地解決阻礙長遠經濟發展的問題。

草案建議加入條文,對未獲授權的人以牟利為目的傳播版權作品,或傳播版權作品的程度足以損害版權擁有人,施加刑罰。草案亦提出以「公平處理」的方式,為戲仿、諷刺、評論時事等作品提供豁免。不過,新思維表示,公眾憂慮如何界定為「公平處理」,擔心草案不清晰會影響言論自由,促請政府向公眾解釋條文和提出案例,並希望立法會舉行公聽會,讓市民發表意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