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總警司在2019年7月反修例示威執勤期間,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制服一名男示威者時,被對方用雨傘襲擊,一節無名指骨折受傷。他昨日入稟區域法院申請民事索償,但入稟狀無提出具體金額。司法機構已將案排期到今年11月29日提訊。涉及案件的男示威者,上月亦因為在同一日的示威中,咬斷一名警長的手指,遭入稟索償。

原告梁子健,為現任沙田警區指揮官,被告杜啟華。根據入稟狀指,被告在案發日晚上,在沙田新城市廣場3層一間店舖外襲擊原告,令原告受傷及造成損失,要求被告作出賠償,包括衍生的利息及訟費。被告早前被控4項控罪,包括襲警、嚴重傷害他人身體、蓄意傷人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,去年3月裁定罪成,判監5年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