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21歲女學生被控於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,在油麻地一帶管有攻擊性武器,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,今早在區域法院被判監一年半。

控罪指,被告郭凱盈案發當日凌晨,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,與多人逃避警員追捕,其後在一條後巷被警員截停拘捕,她當時戴有防毒面罩、頭盔、護目鏡及手套。警員在她的背囊中搜出1把多用途鉗,及1罐打火機燃料等物品。被告原本承認暴動等罪,但其後改不認罪。法庭上月她裁定暴動及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罪名不成立,但管有攻擊性武器,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名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