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發表網誌,總結今屆政府的勞工政策,指自己上任之初已表示,香港的勞工保障法例,比起已發展地區相對落後,就如未調升前的法定產假只有10個星期,更是落後於不少發展中地區,所以政府政策應是偏向勞工;至於今屆政府勞工政策最終是偏向勞工、還是商界,就視乎大家站在哪一方。他又指,雖然現屆政府任期,不足兩星期就會終結,但政府的勞工保障工作不是一個「句號」,只是一個「分號」。

羅致光表示,任內曾經7次修訂《僱傭條例》,包括增加產假和侍產假、取消強積金對沖等,但提高職安健違法行為的罰則等修例工作,就要交由下屆政府繼續處理。另外,當局亦正在檢討《僱傭條例》中連續受僱定義的工作,完成研究後,會諮詢勞顧會,有進展時就會提交立法會討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