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38歲男子被控去年在通訊平台Telegram群組,煽惑他人參與示威集結及慢駛堵路,今日在九龍城判裁法院承認2項罪名,包括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,及煽惑他人導致公眾地方遭受阻礙。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押後至下月5日判刑,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。被告期間須還押。

被告李誠熙,報稱任職售貨員。辯方求情時指,被告只是愚蠢地轉發他人的貼文,他在去年11月已主動表示取消上街示威活動,而示威活動最終亦無人響應。辯方亦向法庭展示多封求情信,指被告認罪,有悔意,行為無造成大影響,希望法庭輕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