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環署及警方在過去3日,共巡查了189間酒吧、酒館,及1423間其他餐飲處所,15間違規處所被罰禁晚市堂食3、7或14天不等,11間酒吧、酒館被罰停業7天或14日。

行動中,執法部門亦向涉嫌違反防疫規例的27名處所負責人,展開檢控程序,及向128人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,包括涉嫌沒有符合有關快速抗原測試規定的31名職員及6名顧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