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對夫婦涉嫌向海外轉售來自內地的冒牌名牌手袋,被控利用香港的戶口洗黑錢,涉款4000多萬港元,早上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2年半和3年9個月。

辯方求情時表示,兩人在2016年被捕,因調查及疫情影響法庭運作,至今才判刑,歷時很長,對被告造成精神壓力,被告亦有三名年幼子女需要照顧。

海關歡迎法庭裁決,相信判決具阻嚇力,亦反映罪行嚴重性,稍後會申請法庭充公令,追討2人犯罪得益。海關又稱,因案件涉及跨國及錯綜複雜的資金流向,須以較多時間追蹤犯罪得益,亦要聯同海外執法機構搜證。

案情指,2人在網上兜售冒牌名牌手袋,在2009至2016年間,利用4個戶口洗黑錢,總額為466萬美元、15萬歐羅、1820英鎊、385萬港元等,匯款人來自20多個國家,包括美加英法澳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