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計劃修例,訂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,以及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, 規定兩個行業須履行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法定責任。在新制度下,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,須要具備足夠財政能力、知識和經驗,並訂有風險管理政策、妥善的財務匯報安排,以及防止市場操控、違規活動和利益衝突的機制。無牌提供虛擬資產服務,將可處罰款500萬元和監禁7年。持牌者如果違反打擊資金籌集的法定要求,亦可被罰款100萬元和監禁2年。誘使他人進行虛擬資產交易而作出失實陳述,可被罰款100萬元和監禁7年。

至於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,就會分為兩級,如現金交易額不超過12萬元,只須作出合法經營的聲明;如交易額超出12萬元,就要遵守打擊資金籌集的規定,違者最高罰款50萬元和吊銷註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