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建議立法加強道路安全,規定司機駕駛時最多只可以使用兩部流動通訊設備,顯示屏對角長度不可大於18厘米,即大約7吋,設備不可影響或阻礙行車視線。如果違反規定,警方可發出45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,如果案情嚴重,可交由法庭處理,最高可判處罰款2000元。
當局表示,會考慮執法可性和持分者意見,再擬定細節,以及考慮是否禁止司機在車輛移動時,以觸碰方式操作流動通訊設備等。
的士司機對新建議意見不一
有的士司機認同限制,認為放置太多電話會影響司機視線。亦有放置多於兩部電話於車頭的的士司機指,電話會用作接單和看地圖,認為駕駛安全並不取決電話多與少,反而與司機質素有關,又指使用多部電話協助駕駛是非常正常。
擬規定騎單車人士必須戴頭盔
當局亦將修例,規定騎單車人士必須戴頭盔,運輸署網站將發放頭盔標準,如違反規定可被320元定額罰款,嚴重個案可交由法庭罰款5000元和監禁3個月。
當局亦計劃將強制安裝安全帶的要求,涵蓋至新登記的巴士乘客座位、私家小巴和貨車後座等;如果座位已有安全帶,乘客就必須佩戴。當局亦建議2025年起,校巴的乘客座位必須要有安全帶,否則不能繼續提供服務。
另外,當局亦建議私家車內,如果有7歲或以下的兒童乘客,除非身高已達到1.35米,否則必須使用兒童汽車座位;年滿8歲或身高已達1.35米的乘客,就須要佩戴一般的安全帶或使用兒童汽車座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