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日前的會議上,有委員質疑申訴專員公署及平機會缺乏權力及獨立性,無法監察政府部門行政失當,例如公署認為警務處拒絕部分市民索取資料要求,無違反守則,以及有部門拒絕執行公署的建議等。申訴專員趙慧賢回應指,公署其中一項職能,是調查政府部門,包括警務處涉嫌違反守則的投訴,公署無權跟進對警務處與守則無關的投訴。
她又說,公署去年度完成調查後,合共提出了139項建議。截至上月30日,有關部門已接納並同意落實當中95%,即132項建議,其餘仍尚在考慮中,只有一項不獲接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