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管會因應立法會日前通過草案,規定當選鄉郊代表須簽署擁護效忠的書面誓言,更新選舉活動指引,列明任何人在選舉日前5年,因拒絕或忽略誓言、被裁定違反誓言,或者不符合擁護效忠的法定要求,即失去候選人及當選人資格。選管會指,候選人在提名表格中,已經要簽署確定明白宣誓相關條文,確認擁護基本法,及效忠香港特區,表格中會清楚列明法律責任,候選人不需要再簽署確認書。選管會就新指引,展開為期30日的公眾諮詢,下月9日結束。選舉將會在明年年初舉行。

馮驊:面授及口頭宣誓同樣效力 由選舉主任作資格審查

被問到會否考慮面授宣誓取代,選管會主席馮驊指,宣誓不屬於選管會的範疇,但在法律上口頭宣誓及書面宣誓有同等效力。至於是否要交由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候選人,馮驊指,人大決定的資格審查委員會不包括鄉郊代表選舉,法律上已經清楚列明候選人的正負清單,選舉主任會根據法律作出審查。

選舉未能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 將設關愛隊

指引又列明,鄉郊代表選舉須為70歲以上長者、孕婦、患疾及殘疾人士等不能長時間排隊的選民,作特別排隊安排。另外,指引亦提及會引入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,發出選票,但馮驊指,經過去年立法會選舉,有偏遠票站的信號接收有困難,決定不會在明年的選舉中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,有待當局邀請專家提升系統,有信心將來能實施,又指鄉郊代表選舉選民人數不多,相信影響不大。

馮驊的任期下月結束,他指法律要求主席由現任法官出任,由行政長官按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任命,他不評論自己未來路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