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區政府凌晨發稿,反駁美國駐港澳總領事史墨客臨別演辭,指他就港區國安法的評論是不公平的指控,與事實全然不符。發言人指,港區國安法規定的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,定義清晰,這些罪行亦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國家安全法所訂罪行相似,旨在防範、制止和懲治的,與正常的交流有明顯區別,奉公守法的人士不會誤墮法網。 事實上,港區國安法讓香港由亂變治,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及香港長遠繁榮穩定,特區會繼續防範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,任何人或機構不論背景,違法必究。
發言人又指,史墨客就完善特區選舉制度後舉行的行政長官選舉的評論,無視香港回歸以來,在民主方面有巨大躍進的事實,這個制度機制為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提供了法律保障,沒有一個國家或地區的人民,會容許政權落入不愛國,甚或出賣自己國家的人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