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歲男醫生張家齊2019年平安夜在元朗參與非法集結,被判監1年8個月,被告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,高等法院駁回定罪上訴,但減刑6個月,被告須監禁1年2個月。

法官陳仲衡在判詞中指,上訴人案發日身穿印有政治口號及「暴大抗爭」等字眼的上衣,又攜帶防毒面罩及頭盔等,從裝備及行為已可確認他有份參與有關非法集結,但原審的裁判官在判刑時過於武斷認為上訴人為核心滋事份子,加上無列明上訴人屬初犯,應給予刑期扣減,認為判刑基準明顯過重,同意酌量減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