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田大涌橋路去年發生校巴衝出單車徑的交通意外,造成25人受傷,涉事的校巴司機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,早上在區域法院被判監5個月,停牌18個月,需完成駕駛改進課程。
法官判刑時指,被告是專業司機,理應熟悉道路安全,但仍然選擇切線,形容行為魯莽自私,罔顧在校巴上學童安全,法庭需判以有阻嚇性刑罰。考慮被告認罪,之前無犯事,意外沒有造成嚴重傷亡,背景報告指出被告有悔意,作出扣減刑期。
案情指,57歲被告陳金棠,去年6月駕駛載有學童的校巴,駛至大涌橋路及火炭路交界時,連切四線,越過鄰線車龍,並撞毀交通燈及一旁的私家車,最終衝出單車徑。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曾患肝癌和換肝,需依賴藥物維生,意外後脊椎受傷,要以拐杖輔助行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