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,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就《基本法》23條自行立法,當局仍正積極研究,未有具體立法時間表。他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指,23條立法並非急切到要馬上進行,強調要深思熟慮,謹慎和充份研究,確保立法有效應對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,亦要適當平衡保障人權自由。林定國又指,23條需要涵蓋的7類罪行,有5類未有完善法律處理,其餘兩類就與《港區國安法》部份重疊,但目前難以用三言兩語,說明23條立法會否一併處理這兩類罪行。

張國鈞形容,23條立法是欠交25年的功課,希望立法會預視到未來發生的問題,以免日後再修例。他又相信,政府會有足夠時間,做好解說工作。

林定國:暫無檢控官因美威脅制裁而辭任

對於美國國會一個委員會提出,考慮加強制裁律政司處理國安案件的檢控官,林定國批評是無理據恐嚇和威脅 ,指暫時無檢控官因而辭任,他們士氣反而更高昂,希望努力做好工作,強調他們不是孤軍作戰,相信只要律政司保持團結,就不會影響招聘人才。

林定國:律政司工作未必可完全套用KPI 會制訂短期計劃取代

林定國表示,律政司會制訂短期計劃,明確提出工作時間表,取代適用於其他工種的關鍵績效指標(KPI)。他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,新一屆政府以目標為本,希望做到實事、看到效果,但律政司工作成果難以量化,未必可以完全採用KPI制度。

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則指,不能單憑檢控數字,判斷律政司人員是否「做到嘢」,強調上任後,已經積極與各部門主官商討,會盡可能按現有機制確保人盡其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