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階段消費券計劃,星期六截止登記及申請轉換儲值支付工具,政府發言人提醒符合資格而又從未登記的市民,以及有意更改儲值支付工具帳戶的現有登記人,把握時間辦理手續。無意更改儲值支付工具帳戶的現有登記人,政府會為他們進行資格審核,他們稍後會收到審核結果的短訊通知,並可以在8月7日起分期獲發放電子消費券。
至於獲通知不符合計劃資格準則的登記人,如對結果有異議,可填寫「覆檢申請表格」,在收到短訊的14天內,連同相關文件,透過郵寄、傳真、電郵,或親身到港九新界8間臨時服務中心,以及旺角始創中心的「消費券計劃秘書處」,提出申述。一般情況下,秘書處會在六星期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覆檢結果。